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28 17:09 【字体:    

各区人社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门,各企业用人单位:

  根据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预案的部署,2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全市指挥部会议,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按照一级响应要求,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防控工作。各区人社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门,各企业用人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落实企业内部的疫情防控工作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土有责。企业用人单位要加强与所在地防控工作机构组织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防控工作要求,及时组织防控措施落实。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全市联动、条块结合、联动联防联治”的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和部署,织牢织密防控防线。一是配合企业所在地政府和防控机构组织,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对来自疫情敏感地区和从敏感地区来厦人员开展彻底摸排,确保不漏一人。二是根据属地防控机构组织要求,开展员工体温检测,劝导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人员接触,做到“逢疑必报、逢热必检”。三是配合做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隔离观察、阻断传播途径等工作。四是根据属地防控机构组织的要求,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和及时报告制度。

  二、科学防控。要加大科学防控知识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是对防控工作重要信息要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企业员工发布,让企业员工及时了解疫情动态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科学认识疫情,自觉落实防控措施。二是开展企业生产区和员工宿舍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卫生学处置标准要求,加强通风、消毒等日常措施落实。引导员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健康教育。三是减少大型公众活动,尽量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引导员工加强自身卫生防护。四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向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五是加强舆情监控,教育引导企业员工不信谣不传谣,形成有效防控疫情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及早谋划节后企业用工和生产组织工作。各企业用人单位,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一是对春节前返回疫情敏感地区过年的员工,要督促其严格按照中央和当地“外防输出”的要求,执行管控措施,配合落实当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我省、市 “外防输入”工作措施。二是对非疫情敏感地区返厦员工,要严格按照“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对在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场所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要配合落实就地留观措施;回到企业后发现的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及时向居住地社区报告,并按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三是加强线上招聘员工的力度。在国家防控疫情应急响应解除之前,我市人社部门暂停组织“春风行动”、基地城市春季校园招聘、市内实体市场等线下已经列入工作计划的招聘活动,所有招聘活动将调整为线上开展。请各企业用人单位及时关注人社部门相关信息,及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四、加强指导服务。各区人社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门,要主动跟踪辖区企业开展防控工作情况和企业用工组织情况,加强日常分析、指导、服务,配合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增强人社系统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源头的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25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要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防控措施,提高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为全市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6日